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处罚1.628亿元,长安福特回应称,坚决执行处罚决定。
6月5日,中车网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因实施纵向垄断协议,长安福特被市场监督总局处以1.628亿元罚款。受此消息影响,长安汽车股价直线下跌超5%,截止今日收盘,长安汽车报6.49元,跌幅4.42%。
据悉,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调查过程中,长安福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长安福特处以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
对于纵向垄断处罚,长安福特回应称:“长安福特充分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反垄断调查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我们已经采取行动与经销商一起规范区域销售管理。同时我们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而在6月5日的重庆车展上,长安福特全国销售服务机构执行副总裁曹振宇接受采访时表示:“长安福特完全接受这个决定,过去长安福特在这个方面的工作没做好,现在已经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和法律要求做了大量整改,在横向和纵向垄断竞争方面都按照国家要求做了一系列部署。”
据了解,2014年中国汽车业出现了第一个反垄断执法案件——湖北4家宝马4S店因非法统一收取PDI检测费被处以罚款。2015年,相继查处的汽车业反垄断案件包含宝马、奥迪、克莱斯勒、奔驰等垄断案。时隔四年,长安福特再次受到处罚。
4月初,福特中国正式宣布进入2.0时代,长安福特作为福特在中国的销量主体,本就顶着业绩压力的长安福特,此次巨额罚款可谓雪上加霜。据乘联会数据显示,长安福特4月份销量为14797辆,同比下滑60.9%,今年前4个月累计销量为51597辆,同比下滑69.3%。
2018年长安福特营收497.54亿元,净亏损8.03亿元。与2017年1060.27亿元营收和121.71亿元净利润相比,长安福特在2018年出现了大幅亏损与销售业绩脱不了关系。2018年销量进一步下滑至37.78万辆,同比下降54.3%。
进入2019年,福特不仅关闭俄罗斯工厂、退出俄乘用车市场、英国工厂裁员、关闭巴西工厂;长安福特连续业绩下滑,工厂裁员等新闻也是不绝于耳。如今,国六排放标准即将实施,车市依旧低迷,长安福特所面临的挑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