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网 评论】如果您花了二十多万元买了一辆“越野车”,但是还没有怎么越野,就屡屡遭遇事故,最终甚至遭遇了“自燃”。那可想而知,心中便更是“自燃”升起了“满腔热火”。其实车辆自燃虽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但是同样的事故发生两次就值得去深究,此外,在遭遇这样的事故之后,笔者作为日后即将买车的“潜在客户”来讲,更希望相关方能以更加主动的方式进行解决,而不是等到告上法庭才“有所觉悟”。

事件经过:

四川雅安的杨先生,2008年10月18日以23.98万元从成都某4S店购买了一辆雪佛兰科帕奇越野车。2011年9月23日,4S店对该车进行了保养维修,并更换了三元催化器总成等零部件。此次维修保养,杨先生花去1.28万余元。但修了过后,车辆反而出现问题,杨先生诉称,2011年10月21日,他的越野车出现三元催化器发烫发红的现象。打电话告知4S店后,4S店要求他将车送到该店在雅安的另一4S店维修。此次维修,杨先生又花去2100余元。

『科帕奇车型』

但是两次维修,并没有终结事态的发展。一个月后的11月21日,该越野车出现怠速不稳的现象,4S店要求杨先生将车开到成都维修。但仅过了两天,该车在雅安市区发生自燃,导致车辆全损。雨城区消防部门认定,此次火灾系车辆故障引发。此时,越野车更换三元催化器总成等零部件刚好两个月。

两个疑问:

且不论最后裁决的情况如何,单就整个事件,就至少有两个疑问,让人很难不认为是汽车质量的问题。

第一个疑问是,为何新车仅仅购买了3年,就需要更换三元催化器总成?假设车主跑的路程并不是很多,一般的上班族或者周末出游,一年跑2万公里已经蛮多的了,3年也就在6万公里左右,对于科帕奇这样的越野车,23万多的价格,还是应该和QQ、F3这样价位的车型有着质变的。而后者都能开到几万公里才可能出问题,实际上该车在3年的时间内,只开了13万公里,为何就出现问题了?

如果跑的较多,一年开10万公里,够多把?那作为一款越野车,3年之后,30万公里路程之后,难道仅仅需要更换一个“三元催化总成”以及其他配件,就能确保车辆没有问题吗?事实上,任何的4S店在其服务流程上都有对于车辆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一些免费检查的项目,总成有问题,有经验的师傅肯定不会只检查总成,因此这样推断,是否存在店家检查不到位的可能?

『自燃以后的科帕奇』

第二个疑问是,为何在维修过后,没有修好,反而变糟糕?如果说上述是可能,那这次便可以确定是店家的问题,作为双方有维修约定合同,店家负责修好,乘客负责给钱配合,这本是天经地义,但为何在第一次更换以后没有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就让车辆放行呢?

从时间节点上来看,第二次维修距离第一次仅仅过了一个月,而车辆发生自燃也是仅仅距离第二次维修过了一个月,为何这么巧?两次事故“约好了”吗?如果店家第一次维修的时候,严格按照流程走,并且在技术上严格把关,我们有理由去相信不会发生第二次维修,可遗憾的是,第二次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最终导致了一个月之后的自燃。

同样遗憾的还有,第二次维修之前,成都的4S店将车主支使到雅安,再次出问题之后,4S店又将车主支使到成都,看来这其中的油费,还是要车主来承担的。可店家为何就未曾想过翻翻维修记录,在雅安就将车辆进行更加仔细的检查呢?

店家难逃责任:

有了上述两点疑问,想来店家的责任便是难以逃离了。从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来看:不排除三元催化器总成过热引发火灾。对于这个鉴定结果,有些模棱两可,店家也因此给出了其自己的理由:对引发三元催化器总成过热的原因,4S店则认为系杨先生的不良驾车习惯导致。

客观的讲,三元催化器的问题,和油品、其本身、驾驶习惯等均有关系,但是作为关键部件,三元催化器应有可靠的使用寿命,如果仅仅是因为驾驶习惯所导致,而不往车辆本身的质量上去思考,那么未免会有些牵强。

『经销商难逃其咎』

如果和客户的驾驶使用习惯有关,那么作为汽车销售和维修的4S店,是否也是应该有义务去告知客户可能造成的一些情况呢?显然是应该的。至少在每年三四万的行驶公里来看,如果需要做一次清洁保养,即使是从盈利的角度来看,店面是否也应该建议客户进行三元清洗并且告知如果不清洗可能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呢?

而至于和经销商关于维修质保期的期限问题,店方给出的答案也有点“可笑”。在维修过后,店方认为维修质保期只有10天,如此之短的质保期,对于使用寿命本来应该达到若干年的三元催化部分,如果维修过关,而不敢打出更长的维修质保期吗?短暂的质保期,也透露出对于维修技术的不过硬,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至于是否属于总成修理,法院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法院审理认为,杨先生将车送往4S店维修,双方建立了汽车修理服务合同关系。根据相关规定,更换三元催化器总成的行为为总成修理,质保期为2万公里或100天,车辆自燃时在维修质保期内。

可遗憾的是,4S店并没有主动考虑到这样搪塞的借口,会造成什么后果,总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积极解决问题,结果却不得不服从法院的判决,何必呢?(文/中车网 孙平涛)

:本文为中车网原创文章,如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违者必究!

本文系作者 中车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