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一名澳洲小伙因为他所购Jeep屡出问题返厂维修了5次未解决,一气之下写了一首歌《谁买Jeep谁傻缺!》拍成视频来讽刺Jeep是“柠檬车”,从视频网站到微博、微信朋友圈流传,最终新闻客户端推送,超过200万人看过。这让jeep很恼火。
然而,胳膊拗不过大腿。12月17日,这小伙在Facebook上发表声明称,他已经与Jeep和解,以后将不会对此事进行评论,但是会努力为澳洲引进“柠檬法”做宣传,而赔偿的金额和方式没有提到,但是事件的Facebook和Youtube的相关页面依旧会保留。
但通过社交媒体维权这件事情并没有让大陆的汽车维权者们高兴起来,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他们的维权帖子和视频文章很快被和谐掉掉。澳洲小伙的火只是隔岸之火罢了。
不过,通过这个报道,我们国内的消费者终于知道什么是柠檬车和什么是柠檬法了,也知道这位维权的小伙所在的澳大利亚并没有“柠檬法”。
但是,我们的政府官员们多年之前就说了:“我们中国有”。
车语者最早注意到“柠檬法”这三个字的时候,是在2013年中国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前,媒体报道说这部法律借鉴了美国的柠檬法。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2014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中国的汽车三包规定高于美国“柠檬法”。
这让车语者感到欢欣鼓舞。
然而,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一年半的实际情况告诉我们,汽车维权在中国仍然是一个沉重和谨慎的话题,以至于维权者都寄希望于一台两个小时的晚会--央视315晚会。这不得不说是汽车三包政策制定者的尴尬。
吊诡的是,在315晚会之前的半个月,那些在网络上呼风唤雨可以让维权帖子消失的汽车厂家的公关们都很紧张,因为他们也不能预料到自己是否是下一个央视315维权案例。
更为悲哀的是,上榜了的企业只会说自己倒霉,他们反思更多的是公关工作的疏漏,而对于产生问题的真正原因,他们只是口头上说改正,实际上并没下决心整改。当然是因为利益的问题。
对此,国家主管部门看上去也无能为力。他们只会发一些警示通告(见车语者之前的文章),而不会像柠檬法规定的那样,由政府出面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
我们姑且承认,中国的汽车三包规定高于美国“柠檬法”,但从实操角度来讲,这部法律充满了各种对消费者的羁绊,对于怕打官司的中国人来讲,能产生的对生产厂家、经销商的威慑力很小。汽车三包实施后,只修不换、只换不退等各种推诿现象仍然存在。至于为什么,那些奔波在外的汽车维权者和汽车商家都很清楚,虽然他们也在说尽量走法律渠道,但事实是,法律救济渠道并不顺畅结果也并不理想。
而那些遭遇到断轴、刹车等汽车质量问题的国外汽车消费者要比中国的汽车消费者省心的多。
在欧美和日本等发达汽车国家,法律在立场上倾向于保护消费者。比如美国的柠檬法,如果汽车厂家发现某个安全缺陷,必须通知NHTSA以及车主、销售商和代理商,然后再进行免费修复。NHTSA负责监督厂家的修复措施和召回过程,以保证修复后的车辆能够满足法定要求。
比如英国《商品销售法》规定, 如果在购买商品的六个月内要求退款,消费者并不需要费力去证明商品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相反,销售商必须承担证明自己的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法律义务。
比如在日本,《产品责任法》规定,由于产品缺陷而引起的人身安全损失要追究责任,并明确规定用户无需举证缺陷的原因。
这些法律规定的亮点是,消费者无需举证,国家或者协会帮你忙,律师也会主动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而在中国,你要解决汽车维权问题,恐怕连工商局和法院的熟人都要躲着走。出力不讨好,麻烦。
当然,柠檬法也会对恶意申诉的汽车消费者有约束。如爱达荷州、明尼苏达州柠檬法规定,恶意申诉一方将会收到获胜方三倍的实际损失外加相关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
这笔巨大的费用将有效阻止这种情况发生。而从国内近期这类案件看,最多的仅仅是拘留或者是5000元的罚款。
在国外,也并不是没有维权难的现象出现。比如这个澳洲小伙。但这些比较知名的案例之所以出现,甚至成为经典,是因为他们处在一个政策包容和媒体环境不错的现实里。
如何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理性维权并且达到理想的效果,这些案例也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