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网 原创】2013年,一些新法规将相继实施,如汽车召回条例和最严交规等,虽然有的规定虽实行但效果不甚理想,但是对于推动中国车市的进步还是有着不小的意义,笔者将对今年实施的新法规进行盘点。
一、“汽车召回”加大处罚力度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缺陷汽车的召回延伸到商用车,增加了“标识”和轮胎的内容,完善了对召回的管理,更利于保障汽车产品的使用安全。
中车点评:汽车召回条例的最大亮点,在于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政出台已经使缺陷车召回问题有法可依。若能继续补充、细化,以求完善,做到有法必依,无疑将赋予广大消费者一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利刃。从长远来看,对于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而言,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史上最严交规”实施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由于该规定大幅提高多项违规分值,被称为“我国史上最严交规”。新交规旨在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和预防交通事故。
中车点评:最强交规的实施也算是争议不断,此前的交规过度强调执法人性化,处理过轻,看起来是保护了肇事者,但实际上对违章行为的放纵。在没有其他严控方法的时候,罚,永远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史上最严交规”,固然是为了生命安全着想。在一个还并不十分“自觉”的交通环境中,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引起驾驶员对于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不要抱怨太多,爱护自己,就是爱护家人。
三、汽车“三包规定”立法推进
历时8年多的汽车“三包规定”立法有了新进展,《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征求意见稿)》于2012年底发布征求意见。“意见”征求至今年1月底结束。有关部门权威人士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后,有望在3月份出台正式“规定”。
中车点评:几经改稿,终于在今年发布。新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确实吸取了广大汽车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为质检总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提供法律支撑。欣喜之余,仍有监管力够不够的忧虑。最高罚3万元就像是给厂家挠痒,期待三包召回监管更给力!
四、不达“国五” 燃气车禁上牌
今年1月1日起,生产、进口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的企业,应按国五标准要求向环保部提出环保型式核准申请,并按时报送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年度报告以及车辆识别代码(VIN)信息。燃气汽车达不到“国五”不能上牌。对生产、进口、销售超“标”车辆的,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中车点评:除北京开始执行地方性的京五标准汽油,上海、珠三角、江苏等部分地区执行国四标准汽油外,其余地区仍在执行国三标准,由于符合标准的油品供应不足,至今国四标准汽油仍未得到全面置换,国五标准的推出恐怕还为时过早。
五、自主品牌寄望公车改革
工信部于2011年和2012年分别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和《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众多自主品牌车型入选,业界为此额手称庆;可只见雷声响,不见雨下来,公车改革停滞不前,自主品牌汽车步履维艰。
中车点评:公务车采购变局送来的机会面前,虽然新的采购标准给自主品牌一次翻身的好时机,但与世界级汽车巨头们相比,我国自主品牌缺乏积淀,品牌认知度不够是个不争的事实,也是目前竞争中最大的弱项。自主品牌万不能将该规定当做保护伞,而应把注意力放在怎样就此提高自己的品牌形象上。(文/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