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交通执法总队和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共同约谈“滴滴专车”,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与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令人惊讶的是,就在年初,一月份的时候,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副队长,新闻发言人梁建伟却对外界表示:如果约租车服务的车辆来自正规的租赁公司,司机来自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这种运营模式并未被界定为违法行为。谁也想不到的是,就在5个月之后,北京交通管理部门背弃了一月份租赁车从事专车业务合法的表态,朝三暮四,在此次约谈中,转而指控租赁企业的车从事专车业务不合法。

从法律角度看,一次专车服务,包含了两个商业合同。第一个合同,是消费者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的,通过这个合同,消费者得到了汽车的使用权。第二个合同,是消费者与代驾公司签订,代驾司机开着租赁公司的车,按消费者指定的路线开车。之前,要订立这两个合同,操作繁琐费,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互联网+一日千里的改造、冲击着传统行业,消费者只需在手机上点击几下,就可以完成这个过程。市场有强烈的需求,而技术又许可,自然会驱动企业家与创新者去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专车自然应运而生。

汽车租赁与汽车代驾,这两个合同都是合法,同时,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企业创新,利用新技术的优势,快速的组合商业合同与法律关系,提供新型服务。所以,即使从最严格的政策法规来看,汽车租赁企业的车从事专车业务,都是合法的。不过,在中国,法律当不了挡箭牌,有些地方的交通管理部门发明了一种说法,叫做“实质性违法”,就是说,虽然没有违反任何法条,但说你违法,你就是违法了。

更深层次看,即使存在一些法律、政策阻碍私家车,进入专车或者顺风车市场,那也是因为过去的技术条件限制。当移动互联网技术与市场的发展已经解决了安全隐患,社会现实已经发生深刻改变的时候,各种严厉的数量管制政策、资质审批政策就已经与现实脱节,阻碍了社会福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那么,就不该是社会、市场、技术去适应已经过时的僵化政策,僵化思想,真正需要改变的,是政策本身。

正如任志强评论“济南8500辆出租车被迫卸载打车软件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约谈滴滴”一事时所说:“社会已经用人们行为的选择证明了这是件好事。更多人、车早就在宁愿违法也要使用的投票中给出了答案。为什么这么多民众赞成的好事,却不能名正言顺的得到法律的支持呢?别总拿这些违背民众利益的法律当借口。”

那么,让北京交通管理部门出尔反尔,让各地交通管理部门视给民众带来方便与好处的市场创新为仇敌的动机是什么呢?无非是仍不放弃审批权力,而审批权力背后,则是更多耐人寻味的东西。

长期以来,份子钱一直为人诟病,而出租车公司之所以能坐收份子钱是因为其垄断经营的权利,专车的出现则极大的冲击了这种垄断的地位。专车出现以来,多地已经下调了出租车份子钱,更重要的是,原本估值高昂的出租车牌照也开始贬值。

其实,某种程度上看,既得利益者并不反对专车,只是试图专车也沿袭出租车的模式。今年4月份,广州交委宣布,计划在今年投放2950个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用于试点约租车的运营。所谓约租车,即与专车差不多,一般采用中高档车型,没有标示,通过电话网络等预约承揽乘客。当然,价格也更贵,大约为出租车价格的一倍。

不过,与滴滴专车来源于行政审批之外的市场不同,根据媒体报道,这2950辆约租车来源于广州市政府打算在2016年前再投入1万辆出租车的计划之内。也就是说,原本应该增加的普通出租车,将有一部分变成价格更高约租车。而且,不难想到,既然占用了出租车指标,就会由出租车公司来经营。出租车公司本来就是牌照垄断、数量管制的既得利益者,现在,却在继续获得所谓的约租车指标,实质上就是获得“高价出租车”独占经营权,是在把已有的垄断变现。

在科斯与王宁所著的《变革中国》一书中,科斯提出了边缘改革的概念。这种边缘改革,首先是底层个人、企业自发改革,然后这种自下而上的,有利于改善劳动者和微观生产积极性的体制探索,得到中央认可,并自上而下的在全国范围的推动。一直以来,自下而上的“边缘改革”,从来都是推动中国改革的真正力量,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滴滴快的的搅局,都是如此。

但是,时移世易,经过三十五年的改革开放,今天中国的边缘改革所遇到的问题,与之前已截然不同。

在改革的初期与前期,阻碍改革的,是姓资还是姓社的意识形态争论,不过,意识形态虽然强大,但在无远弗届的基层科层人员那里,却缺乏基于人性的根基与动机,所以,一旦边缘改革一旦得到高层认可,改革即如野火燎原遍及全国。甚至,从人性角度,基层科层人员的权力,也只有在市场改革中才能兑现。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计划与市场并行,原本的审批权力可以在市场中获取寻租,对这些权力而言,这种半计划与审批、半市场的状态是最好的状态。这正是渐进式改革最痛苦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权力寻租、腐败、垄断猖獗,既得利益为了维持自身的利益,抗拒着改革,消解庙堂之上的改革意愿。所以,如果说改革的前半阶段,中国边缘改革的阻力是意识形态的话,那么,在近十年来,中国的边缘改革,更多的是既得经济既得利益的阻扰。于是,我们看到市场与权力、创新与保守、改革与守旧的反复博弈,看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出尔反尔,也不难猜到出尔反尔的原因——利益,甚至,我们能看到一再强调收回政府之手的中国总理的回避与无奈。

这个局面,一方面意味着中国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深水区”,另一方面,当边缘改革得到的自上而下的回应,已经被基层权力的既得利益所阻碍、所消解的时候,也意味着自下而上的呼吁,得到自上而下的回应的改革模式,也许已经无法在高效的推动中国改革的发展。当高层改革意愿以不足压制底层既得利益的时候,也许,中国的改革到了需要新思维的时候:推进简政放权,不光在于由上而下的改革意愿,更需要由下而上的权利生长。

文 |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刘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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