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挺同情这位自称是拜腾汽车品牌管理部的“乔小勇”。公司领导发出的指令,即使是十一假期也得完成——虽然仅仅走了个过场,完成领导吩咐进行“传达”。

假期还被领导布置工作,想来是有些小脾气的,我也就谅解了“乔小勇”的颐指气使,并抽空写了这篇文章。

事情的前导回顾

9月21日,求是汽车在多家媒体平台上,发布一篇名为《拜腾汽车 | 丁清芬,业界最成功女高管》的文章。内容主要关于,拜腾汽车对外事务副总裁丁清芬控股的公司,以及对拜腾汽车关联企业入股等信息。文章中,所有企业工商资料,均采自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平台。

自称“拜腾公关”的来电 

文章发布后,求是汽车接到一个自称“拜腾公关”的电话,对文章的撰写初衷进行问询。在与号码为186 XXXX 2673的沟通过程中,对方(女)并未明确告知其姓名、工作单位以及代表哪家机构。

针对这个电话问询,求是汽车的回复是:撰稿只因这个选题的素材比较充分,没有任何目的,并向对方询问,为什么在拜腾汽车官网的高管名单中,中方团队仅丁清芬持有拜腾汽车关联企业股份,而其他高管未持有。

这位并未告知姓名的女性,没有作任何回答,便匆匆挂掉电话。随后几天,求是汽车在多家媒体平台上发布的该篇文章,被冠以“该文章被投诉侵权,涉嫌人身权侵权。”,陆续作撤稿处理。

求是汽车无意指责媒体平台,扭转其撤稿决定。毕竟,与刚刚耗资8个多亿拿下生产资质,且已三轮融资的企业相比,求是汽车,不过蝼蚁一只。既是行业里的不可说,又何必事事一争长短。可惜,树欲静,风却一个劲地吹。

十一假期的对话

财经网转载截图

9月27日下午,财经网转载了求是汽车这篇文章,并“硬气”地坚持至今,拒不撤稿。

于是,在十一这个美好假期,我的QQ上出现了一个添加好友的申请,即前文提到的,自称拜腾汽车品牌管理部,没有告知姓名,但QQ昵称为“乔小勇”的人。

尽管假期被打扰,事关工作,我还是客气地与其沟通。然而,针对我的提问“为什么要让我们处理文章?”,“乔小勇”的回复也相当简洁有力:“还用问,肯定是和当事人有关。”

在这个办什么事都得出具证明的年代,我请对方告知姓名及工作单位,“乔小勇”表示名片在公司,但极为“慷慨”地发来一份营业执照信息。“慷慨”是指这份营业执照信息,居然没有作任何水印处理。

“乔小勇”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水印)

这份营业执照的主体是,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也就是拜腾汽车负责融资及运营事宜的主体机构。能轻易拿到这类敏感文件,让我有理由相信,这位“乔小勇”极有可能,的确是拜腾汽车的员工。

“乔小勇”提供的《撤稿公函》

除了企业工商执照,“乔小勇”还发来了一份《撤稿公函》。公函中称,求是汽车此前的文章,“多处内容严重失实,且其中观点多是作者的主观臆断和片面杜撰,文章已经给公司和公司高管丁女士造成负面影响,公司正对该报道进行调查,并保留追究发文者和转发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想来,便是这份《撤稿公函》,使求是汽车在多家媒体平台上的文章被相继撤稿。由于公函的表述过于泛指,基于对文章及读者的负责,我希望“乔小勇”能明确细节。

我:能说具体点不,文章哪部分是严重失实,哪部分是主观臆断和片面杜撰?

乔小勇:公司领导的事情,我具体也不太清楚。你让我说个一清二白,我也不了解。

在同类媒体平台中,今日头条能做到如今规模,是有道理的。同样是撤稿处理,针对连自称拜腾汽车品牌管理部员工“乔小勇”都不清楚的信息,今日头条还是作了回复。(虽然今日头条没有明确告知,但以下信息极可能是投诉方填写的投诉内容。)

1、  文中描述的丁清芬女士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公然指责媒体‘意淫’”,与事实严重不符,对丁清芬女士的个人形象、专业度及名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2、  南京青智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存在文中提及的与拜腾是“供应商”关系,也并不“涉足拜腾汽车的推广业务”。 

3、  南京智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非文中所言为拜腾“参与创办”并为拜腾提供“品牌咨询顾问工作”。 

4、  作者断章取义、恶意揣测,诸如“一旦拜腾汽车实现量产并上市销售,丁清芬及谢志强将从拜腾汽车的市场化运营中,获得大量收益”,“通过加盟拜腾汽车以及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丁清芬的财务之路,俨然是一条康庄大道”此类的不实表述,严重损害到丁清芬女士的个人声誉,并对拜腾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那就辩一辩事实

第一,有关“意淫”。

原文中有关“意淫”的部分,文字如下:“2016年北京车展期间,面对《第一财经》有关车展取消车模、明星的采访,时任英菲尼迪公关总监的丁清芬表示:“原本就没计划邀请明星,只是一些媒体的意淫而已。”

很抱歉,这真不是求是汽车的恶意杜撰。2016年4月26日,第一财经发布了一篇名为《昔日车模改行做网络直播 明星成今年北京车展亮点》的文章,原文为:

“意淫”出处:第一财经

粗略看去,这里的确没有丁清芬的身影。莫急,打开任何一个搜索引擎,将“丁清芬”和“请删掉”作为关键词搜索,看看会有什么结果?

在搜索引擎输入“丁清芬”“请删掉”查询结果

一位原计划有车模出现却没有出现的车企负责人(英菲尼迪丁清芬,请删掉)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原本就没计划邀请明星,只是一些媒体的意淫而已,媒体日还是把我们想要传达的产品信息、企业信息精准的传达给媒体。”

不用急着撤稿删帖,有关“丁清芬、请删掉”的文字资料,早已遍布网络。光明网、北京时间、深圳新闻网、金融界等网站上,都有明确的存档记录。虽然在第一财经最后发布的稿件中,并未出现丁清芬的字样,但这段文字与前面的文字,几乎一模一样。“几乎”的意思是,丁清芬的名字最终被删掉,替换为“一位原计划有车模出现却没有出现的车企负责人”。

事实上,在第一财经最后发布的稿件中,没有对任何一家车企的高管进行具名报道,但从外泄的文字资料中,依然可以合理猜测,丁清芬当时的确对第一财经的记者,作出了有关“意淫”的表述。

第二,有关南京青智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于这家公司,想来拜腾汽车也无法否认丁清芬在其中的持股情况。求是汽车发布的原文是:“作为拜腾汽车的“间接投资人+职业经理人”,丁清芬兼任了“裁判员”与“运动员”的身份。一方面,南京青智强将以股东、供应商的双重身份,涉足拜腾汽车的推广业务。”

天眼查的信息显示,南京青智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确实,求是汽车没有权限获得,拜腾汽车与南京青智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前是否存在合作的证据资料,但请注意,原文中有一个“将”字。

这不是文字游戏。一家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的公司,未来向某汽车企业提供相关服务。这在法律上和情理上,都是合法合理的。“将”字指代未来,拜腾汽车用“现在”佐证“未来”,不仅过于牵强,也无法自证。

第三,有关南京智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于这项指控,求是汽车着实感到意外。既然是写拜腾汽车,那么与拜腾汽车相关的三家企业,总要一一列出。至于这家公司是否为拜腾汽车“参与创办”的,求是汽车没有自行揣测,只引用来自天眼查的信息。

信息来源:天眼查

如果拜腾汽车所说“并非参与创办”是真实的,请证实天眼查的信息造假。另外,在工商信息中,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是“企业管理服务”,如果不是为拜腾汽车提供“品牌咨询顾问工作”,那这家企业的意义、用途又是什么?

但无论如何,这家企业与丁清芬个人全无关联。求是汽车对这家公司的表述,对丁清芬,不存在任何关联与影响。

第四,有关财务。

对于稿件中有关丁清芬财务的内容,拜腾汽车的指控是“断章取义”“恶意揣测”,仿佛充满了负能量。

且看原文:“虽然丁清芬未能在截至目前的几轮融资中获益,一旦拜腾汽车实现量产并上市销售,丁清芬及谢志强将从拜腾汽车的市场化运营中,获得大量收益。”“通过加盟拜腾汽车以及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丁清芬的财务之路,俨然是一条康庄大道。”

这两句话,如果指向的是蔚来汽车李斌、小鹏汽车何小鹏、车和家李想,或者刚刚交车的威马汽车沈晖,他们定会开心地点头认可。毕竟,这是看好企业的未来和投资人的收益。然而,为何拜腾汽车和丁清芬却如此紧张?

作为未来拜腾汽车销售业务的主体机构,量产上市后,只要业绩良好,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获得大量收益是必然的。创办或参股有愿景、有潜力的公司,与之共同成长,进而获取合法收益,本是开心振奋的事,怎么在拜腾汽车和丁清芬看来,就成了“断章取义”和“恶意揣测”?

丁清芬

拜腾汽车,你们真的误会了,这是美好的祝福。当然,还有好奇,作为拜腾汽车战略规划负责人的黄睿,身兼两家拜腾汽车关联企业(知行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知行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天眼查的系统中,怎么就没拿到有关拜腾汽车的一丁点儿股份?

洋洋洒洒3000余字,希望能为拜腾汽车和丁清芬等相关人士解惑。求是汽车此前的文章,只是一篇常规撰稿,源于事实,既无凭空捏造,也没恶意毁谤,不必要这般草木皆兵、 严阵以待。

至于我与那位“乔小勇”的QQ聊天记录,得闲的话,读一读还挺有趣的。

点击查看聊天记录截图

原文作者:佟洋
编辑:杜冠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