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回应:原创设计不存在抄袭

2月28日,针对“吉利银河之光涉嫌抄袭长安汽车外观”一事,吉利汽车集团官方微博28日发布声明称,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月27日,一则署名“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在社交平台疯传,该律师函内容认为吉利汽车于2月23日晚间正式发布的新车型“银河之光”原型车抄袭长安汽车旗下概念车、量产车,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

对此,中车网致电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求证该律师函的真实性,接线人员表示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长安汽车相关负责人向中车网表示:“律师函属实。我们认为此次吉利银河新能源战略发布相关内容,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所以公司发来律师函件给对方。”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转发该声明并表示: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设计师陈政曾任职长安

2月23日,吉利汽车在杭州亚运会主场馆召开了以“智能电动,依然吉利”为主题的“吉利银河新能源战略发布会”。在该发布会上,吉利汽车对外发布了吉利银河“银河之光”原型车。

据了解,吉利“银河之光”设计的主导者——陈政此前曾长期任职长安。2022年3月,陈政加盟吉利,担任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吉利“银河之光”也是他加盟后带来的新作品。

此前,陈政20年的职业生涯都在长安汽车,其先后担任长安欧洲设计中心设计副总经理、长安汽车造型设计院常务副院长、长安汽车集团全球设计总监、首席品牌运营官、长安欧洲设计中心董事长等职位。并开发出CS75 PLUS、UNI-T等经典车型。

吉利汽车负责人对中车网表示:“吉利表示,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针对任何企图借此事抹黑、恶意攻击及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吉利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吉利汽车公开发布的声明:吉利银河之光是一款在新能源时代下,将吉利涟漪美学、中华审美与智慧科技融为一体的原创智能电动车。吉利银河之光的设计,创新性地运用了以"西湖山水"为灵感的独特设计符号,如三潭印月、飞檐虎视、西湖水岸、书山叠嶂、银河画卷、琴弦天幕等,并且在这些设计中融入了吉利独有的智能技术,如吉利卫星天线、沃飞长空无人机、银河 NOS 智慧座舱等。

是否抄袭待法律鉴定

部分网友将吉利“银河之光”与长安VISION-V、UNI-V车型的外观进行了对比。从相关对比图可以发现,银河之光和长安深蓝SL03、UNI-V等车型在前脸、大灯和尾部造型上存在相似性,但整体风格、比例结构及曲线细节等是否构成抄袭仍有待法律鉴定。

对此,中车网致电长安汽车品牌公关高全利,截止发稿,长安汽车方面暂未公布后续声明。

北京中迈律所孟庆律师向中车网坦言:“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侵犯专利纠纷案件有相关解释,通常首先以一般消费者眼光进行全面总结,再以现有设计为参照,确定区别于现有设计以及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涉及特征,然后逐一评估上述设计特征对于整体视觉效果影响的权重,最后回归“整体观察、总体判断”的原则,得出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自主品牌头部企业间首次发生纠纷。早在2018年,吉利与长城便因“黑公关”事件对簿公堂,同年11月,双方发布联合声明,称“黑公关”事件为误会,并撤销相关诉讼。

“近年来,借力“新能源化”、“智能化”等浪潮,以长安、吉利等为首的中国品牌迎来了品牌向上突破的绝佳契机。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中国品牌在智能化、新能源化等领域拥有了超越合资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最终形成了中国品牌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坦言。

原文作者:杨柏玲
编辑:杨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