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承受巨大损失

沉寂两年的比亚迪广告门事件再度引起关注,对于本就处于弱势的乙方来说,该案的判决结果不甚理想。5月20日,一位服务多家车企的公关公司负责人告诉中车网:“车企向来是国内公关界大客户,为了争夺客户多获得收入,公关公司已经到了恶性竞争的地步。客户项目是块肉,当你无法判断它是好肉还是烂肉时,为了生存总得去吃一口,而吃了烂肉就会闹肚子生病自己受损”。

今年4月29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执行裁定书显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本案被执行人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雨鸿)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意味着,广告商们为比亚迪宣传活动垫付的11亿元打了水漂,只能自吞苦果。

比亚迪“广告门事件”源于2018年7月,彼时,一位自称上海比亚迪高管名为李娟的人士,与多家广告公司签单为比亚迪宣传,总额达到11亿。李娟称自己幕后老板叫陈振宇,是比亚迪隐形股东。李牵头的广告供应商为比亚迪举办了CD级车展,推动了与英超阿森纳足球俱乐部的合作。

2018年7月12日,比亚迪官方微博声明称,“上海比亚迪”这家公司并不存在,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高管身份,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用伪造的比亚迪印章与任何单位或机构签署的合同,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李娟与公关公司展开合作的主体是上海雨鸿,而非上海比亚迪。2019年12月,李娟被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前述公关公司负责人说,比亚迪的这件事本身就有个隐患,所有遭受损失的公关公司都不是与比亚迪直签,都属于间接代理。如果是直签,比亚迪一定脱离不了干系。这些广告公司认为自己是间接代理,服务的上海比亚迪才是直接代理,但后者本身就是个冒牌公司,根本没有代理资质。

 

暴露内部管理松散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占有资金优势的甲方明显更为强势,体量庞大的汽车企业尤为如此。中车网了解到,公关公司服务客户过程中,先期活动多由自身垫资,基金公司通常两到三个月结一次款,车企常常至少半年后才对乙放结款。比亚迪广告门受损广告公司都以垫资方式为比亚迪宣传,此次的判决也表明,诸多乙方只能自行承担垫资后果。

虽然最终结果仍是广告商们吃闷亏,早在比亚迪发出严正声明之时,众媒体就曾提出诸多疑点:如比亚迪总部为何在长达3年时间中,对李娟借比亚迪名义与广告公司开展宣传合作不知情;在李娟参与的比亚迪诸多活动中,有多位比亚迪高管、当地4S店负责人站台,与阿森纳的合作活动中,公司副总就曾出席;李娟合作广告商执行的CD级车展上没有见到第二家比亚迪展台。

   比亚迪并未否认曾接触过李娟,称与阿森纳的合作是2018年4月,当时李娟用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资本赠送及优惠价格的方式推进。一个月后,李娟以自有资源试用(广告及活动)及免费使用为切入点,主动与比亚迪联系并开展免费广告宣传。

另一位以车企为主要客户的公关公司创始人向中车网透露:“比亚迪广告门背后另有故事,很多人在比亚迪总部见过李娟。李娟本人若和比亚迪没关系,也不可能接到那么多业务。甲方乙方合作向来水很深,比亚迪广告门暴露于公众,内部人事斗争才是深层次原因。”

曾有报道,李娟所称的幕后老板、比亚迪隐形股东陈振宇,曾和王传福妻子李柯共同主导比亚迪的人事调整工作。按照李娟的理解,陈振宇与李柯在运作比亚迪海外建厂项目,向李柯直接汇报工作 。此后李柯公开表示不认识陈振宇,陈并非比亚迪内部人士。

一位合资车企内部人士对中车网表示:“如果有一家广告商说给我们做免费广告,我们肯定不会接受。车企一般对广告商的资质、财务的要求非常严格,不是谁都可以成为直接代理的广告商。现在调查背景很简单,广告门事件明比亚迪内部管理比较松散,起码公章管理不合格。企业发展要看长期合规性,不能以不违法为底线。一次钻法律漏洞虽然能躲过法律制裁,也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伤害。”

原文作者:张诗雨
编辑:张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