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往的经验,国家对各支柱性产业实施政策引导几乎是同步进行的,比如石油、机械、冶金等行业,不论是结构性调整,还是拉动市场消费,类似的规划策略会在不同的行业展开。因为我国的相关产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几乎相似,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家会站在全局的高度对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产业施以特别关照。
据报道,有关工信部官员透露,旨在推动钢铁行业振兴发展的《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条例》预计将在九月份出台,该条例被视为钢铁行业推出《产业振兴规划》后更为详细的进行兼并重组的操作细则。
钢铁行业与汽车产业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它们在国内的发展格局也有着相同的特点,在国家眼里都是需要进行结构性调整、调控的重点产业,因而针对其中一个实施的政策同样也会在另一个身上实施,比如之前国家先后推出的钢铁和汽车产业振兴规划。因此,笔者也有理由相信,关于汽车行业的兼并重组细则也会在不久的年内推出。
汽车产业需要兼并重组操作细节,主要原因在于汽车产业的兼并重组大幕已然拉开,几年来一直是个热门话题,特别是产业振兴规划出台之后,国家有意推动兼并重组的进行,不过遗憾的是,汽车业的兼并重组同样步履维艰,障碍重重,虽然出现了较为成功的案例,但是仍然没有深入,形成趋势,与国家的设想远远不够,这时就需要国家进行实际引导,而不是像产业振兴规划上说的那样只是鼓励支持而无有力推手,难以清除这个过程中的实际障碍。
今年六月份,国家工信部副部长苗圩曾说,汽车产业重组办法很快就会出台。今日相关官员在上半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需要巩固和发展工业经济企稳回升的势头,第一点是抓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贯彻落实,继续抓好和推动各项政策尽快到位,抓紧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其次是对产业进行结构调整,推动兼并重组工作,淘汰落后的产能”。
可见,继国家对汽车市场连续推出刺激消费的措施取得成效之后,汽车产业重组也将由国家来主导,不再是顺其自然结果毫无进展。
据透露,在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细则中,将通过税收对半分成的调节办法督促各地方钢铁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障碍。那么汽车产业的重组不是也将采用税收调节办法来推动分散在各地的汽车企业之间进行联合重组呢?这种可能性是有的。但是钢铁和汽车又具有不同的特点,一定要用调节税收的办法撮合各地汽车业重组也很难说。
从目前的几桩汽车并购案来看,比如上汽之于南汽,广汽之于长丰,被重组后企业的税收都采取了留在当地的办法,不知道这样的方式是否会成为将来汽车业间兼并重组的一种惯例。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各个汽车企业受到地方政府的控制程度不同,有的过分依赖地方政府,有的则是相对独立自主,被重组一方也希望借此能够获取一定的权利;而实施重组的一方需要动力,因为很多情况下汽车产业的兼并重组取决于强势者的意愿,而不仅仅是被重组方的感受。
对于汽车业的兼并重组现状我们已经分析了很多,笔者曾提出两点,要想让重组顺利进行,要么由政府主导施行“强制”措施,要么完全听凭企业的愿望,顺其自然。虽然笔者赞同后者,应该让企业自己决断,而且国内汽车市场的火爆降低了重组的可能性,许多弱小的企业渴望自主发展,而不是寄人篱下,但从长远来看重组是必要的。国内的汽车企业之多超乎国际想象,不可能都有好的前途,国家应该控制入口,并加快兼并重组的步伐,以免后患。
至于国家对汽车产业的兼并重组提出哪些细节,笔者认为,一方面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一方面要在金融、税收等方面直接对企业给以切实的政策支持,三要建立汽车业的淘汰出局制度,对于发展缓慢、创新乏力、产品滞后、市场前景黯淡的企业应该要求它们无条件接受重组,再一点是兼并重组未必一定要采取并购方式,也可以鼓励企业间的战略联合,或者部分重组,避免那种杀伤性过重的行为。
另外,国家也可以督促各地方推出适合地情的重组方案,比如新闻报道说安徽省就可能在12月份推出方案,而这也是汽车产业重组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先让地方企业重组,可以有效的解决散乱差、重复投资、自相残杀等问题。而对于跨区域重组,国家就需要做好敲边鼓的人,牵线搭桥,提供方便,保障兼并重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