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网 评论】对车主们来说,十二分是一个冰冷但并不怎么冰凉的数字。解决办法很简单,找亲戚朋友借个驾照或者花钱找些分托就能解决此类问题。
现在,这招不那么好用了。
公安部门新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三个驾驶本的违法处理,并且每个驾驶本不能用于超过三辆车的违法行为。
这样一来,从表面看上去公安部门的新举措确实可以有效遏制住买分卖分的恶劣行为。由此,给大家创造出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来。
但是,新举措的背后,笔者又隐隐觉得有不妥之处。
『政策不是黑手或惩罚,更多应该帮助解决困难』
之前,公安部门制定了“史上最严交规”并立马付诸实施。结果在黄灯罚分这一块被人讥笑为“违反牛顿第一定律”。虽然黄灯重罚被暂时叫停,可后续的“行人闯红灯”以及如今的“行人闯红灯加强版”依旧遭遇了各种吐槽。由于缺乏前期调研、未经广泛商讨,也没有经过意见征集、草案与草案修正的实施,让公安部交通部门尴尬不已。
同样的,驾照消分新举措也没有经过广泛的商讨、意见征集、意见稿等环节。如此匆匆实施必然会带来许多问题。比如说某个较大家族可能同时拥有好几辆车,而这些车辆又可能被N个人使用。当他们发现自己的诚信会遭遇法律的惩罚之后,法制的精神就会遭到亵渎。
如果你觉得这个案例很遥远的话,单位用车以及汽车租赁公司就是生活中的鲜活案例。如果少数人的公平无从保证,法律就会沦为惩善扬恶的工具。
另外,在整个过程中,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劝引导之责也无从体现。
笔者认为公安交通部门不能只是一个罚款部门,它同样得有提醒、纠正和处理车主违章的义务。换句话说,当你违章之后,公安交通部门首先干的事情不是扣你多少分的问题,而是在第一时间来提醒并纠正你的问题。这样一来,当你面临相似问题的时候,你就会下意识的避免触犯同类的错误。在这个过程中,一点一滴的交通文明也会因此确立,交通秩序大为改善。
假如,我是说假如,公安交警部门摒弃自己的责任而采用罚款或者罚分的方式来达成管理之成效,或者说用自以为是的加强版本来实现加强效果的话,就一定会产生运动式执法。这种运动式执法,实质上是懒政的具体表现。无论对执法者还是制定法律的人来说,此种做法对于现代交通文明秩序有害无益。(文/中车网特约评论员 王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