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公司被强制执行8326.3万元

6月15日,企查查显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东风汽车被强制执行8326.3万元,原因是与浙江物产中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4月,东风公司与物产中大签署了《采购合同》,双方约定东风公司向物产中大采购8000箱锂离子动力电池,购买单价为23416.625元/箱,总计金额为187333000元,由物产公司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向东风汽车交货;2019年6月25日,物产公司向东风汽车发送说明函,对东风汽车就差价部分电池款的支付义务予以宽限,但明确要东风汽车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该差价的结算;2020年8月25日,东风公司未支付尾款,物产中大起诉东风公司,要求其支付剩余贷款70444174.4元,并支付违约金16722162.2元(自东风公司延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记至2020年5月15日),共合计87166336.6元。

相关判决书于2021年3月宣判。法院决定东风公司向物产中大支付货款704444174.40元以及违约金12819182.94元(暂算至2020年5月15日,此后以未支付的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计算到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两项共计83263357.30元。

东风因质量问题拒绝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宣判书中,东风公司曾质疑物产公司电池质量问题,其表述,物产公司的电池产品“电池挤压、电芯过冲不合格,能量密度不合格”。物产公司提供的电池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而且存在安全隐患,该批电池不能用于装车使用。宣判书显示,物产公司提供的8000块的电池,时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购车813台,使用了3252块电池,尚有库存电池4748块库存待消化。

据了解,时空电动在2015年就与东风公司达成纯电动客车购销合同,2015年底东风公司向浙江时空销售纯电动客车5000-10000台;而此次时空公司又采购东风公司汽车813辆。

被强制执行金额是东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的三分之一。据东风公司财报显示,东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73亿元,2020年全年净利润为5.54亿元。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东风汽车第一季度每股现金流为-1.02元,同比跌幅超过100%。经营现金流量为-20.39亿元。此次东风公司被强制执行或将影响到东风公司2021年业绩。

受此消息影响,6月16日,东风汽车股价大跌,最高达9.54%,报6.92/股。

原文作者:张娜
编辑: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