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网 评论】如果是您,没上过高速,却莫名其妙的有了高速公路的违法记录,您会怎么想?而如果当您知道了盗用您记录的,竟然是政府办公人员,您又会怎么想?

套牌?借口?

前段时间,渭南市陕西渭南市民王先生的车今年5月份才办理登记手续,近来却发现有9次2011年的违法记录,且多为西安及高速公路违法。后来才得知,他的车是被潼关县常务副县长张毅锋使用的丰田霸道车套牌了。潼关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车牌是从市交警队借的,为了“方便工作”,“下去明察暗访”。

『查明结果出人意料』

看来,潼关县政府也应该学习一下渭南市,对公车进行一下公示和拍卖,免得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让老百姓背了黑锅。事实上,如果明察暗访,方便工作,完全可以打一辆出租车,或者找亲戚朋友的车借用一下,既能避嫌,又能省了一笔公车出行的费用,岂不是很好?这样看起来,“方便工作”实乃赤裸裸的借口了。

套牌实属不应当

在这个事件中,首先应该被指责的就是其套牌的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一旦违法,除了收缴假牌外,还应“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想必是以前查处的人太少,而套牌对于监控录像来讲,着实难以发现,才纵容了这样的事件发生。

『套牌本就不应当』

倘若不是因为在高速公路发生了违法记录,而是由于刑事案件等等更为严重的事故,那可想而知会对被套牌的车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话又说回来,县长都没套牌呢,副县长就敢套牌了?

实际上,我们对牌照问题应该采取一些其他措施,比如根据香港经验,所有的公车都有统一的部门进行管理,上特殊牌照,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果某些车辆发生了套牌行为,一旦被发现,则直接追究到个人,毫无商量可言,这样极端一些,或许能遏制一下当局者的侥幸心理。

公务再度惹异议

套牌之外总有一个惹起公愤的则是公务人员的行为,其本身作为政府人员,明智套牌行为不对,却依然固执的认为自己“能逃过电子眼的监控”,可惜的是,终究还是“电子眼、测速仪”出卖了其身份。公务人员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却需要“人民的牌照”来为自己“服务”。这样的公务人员,不当也罢,想必如果是县长知道了,会不会首先指责其行径。

『部分领导』

除了副县长之外,交警队也充当了帮凶的行为,交警队本来对于牌照的暂扣、没收就有着权力在手,而其却依然听令于“副县长”的指令,暂时不考虑是否背后有其他原因,仅仅是因为“副县长”这一职,就能让交警队听命吗?

车辆身份引质疑

最后备受质疑的一个问题则是关于车辆的身份。套牌一般意义上只是用来逃避因违章等可能带来的处罚,而其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又有什么事情能让自己多次往返于西安和潼关县?如果是私车,还好说,不涉及公车问题,但为了“方便工作”开自己的车还用得着套牌吗?

『其身份被质疑公车私用』

这就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怀疑,认为其是开着公务车来办私事,怕被查、被被罚,因而用的套牌,但如果这样,这的就更应该进行公车拍卖了,不知该副县长有没有上一下互联网,了解一下全国对公车的敏感度,以及目前对于公车私用的态度是怎样的?(文/中车网 孙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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