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网 评论】公车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关于公车改革的讨论也一直在展开,自从杭州开始了公车拍卖的阵营后,有些城市也开始延续这一做法,比如,河南省中牟县在处理超编公车的问题上,就已经先期开始实施超编公车的拍卖,这的确值得肯定,但是众多的公车却以极低的价格被拍卖掉,这样的做法怎能不引起质疑?
质疑一:公车拍卖=不符合市场经济?
在该县的拍卖中,最让人不解的问题就在于,公车的自有价值与拍卖的保价问题上,出现了与人们期待值不严重符的现象。46辆公车,最终的拍卖价格仅仅为三十九万多元,平均每辆车的拍卖价格只有9000多一些,这实在有些不符合汽车自由的市场规律。这样的数字,恐怕人们都来疯抢了。甚至连政府自身也会奇怪,这么多车,怎么才卖这么点?

『拍卖价格如同废铁』
从公车的源头上讲,公车的采购花的政府的钱,政府的钱又来自老百姓,拍卖这样低的价格,多少会让纳税人觉得自己的钱打了水漂。也因此容易出现糊涂账,让人不得不怀疑这其中是否有违市场经济。
正常的公车拍卖应该符合其市场经济,按照传来的消息称,拍卖的车型,系为一些老旧车型,可从过去的信息来看,买的时候可都价格不菲,就算车子老旧,拿去报废,给与的补贴也可能不比现在的低,更何况这些车还没有到达报废的程度,正常的流入二手车市场,手续齐全,也不会至此。由此看来,公车拍卖绝不等于可以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低价转让”,其带来的一些潜在的问题,也绝不应该被忽略。
质疑二:拍卖是否准备充足?
首先,如果按照正常的拍卖流程,首先在拍卖上,应该进行公示,可似乎并没有多少人来参与,从而导致了“信息闭塞”。如果当初的拍卖是及早的挂在互联网上,相比于杭州的上百辆车,仅仅46辆车,按照习惯,也不太可能缺乏人员参与竞标,从而让价格这么低。

『四十多辆车,拍卖会搞这么小?』
其次,如果说在拍卖之前并没有预料到这样的结果,那么在拍卖的过程中,是不是就应该注意及时叫停,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影响拍卖的经济效益,从而不至于让本来没有到报废程度的车辆,却卖出了白菜价。与其这样,笔者认为倒是不如不进行拍卖,而直接禁止再购买新车,直到这些车用到不能用,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最后,如果按照相关说法,这些车辆都是老旧车辆,可实际上,五手夏利也还能卖5000块钱,更何况是比普通老百姓用的车往往都要好的公车呢?如果真的是老旧车辆,那是不是也应该在拍卖之前就予以鉴定、评估,给予其一个对于真实的市场价值评估的结果?以此结果来估算,如果卖不掉的,就直接提前报废,如果价格要远比一万要多,那岂能甘心只卖9000块?这样透明、公正的拍卖准备,对于拍卖也有章可循,岂不更好?
质疑三:买家遭质疑,超编拍卖是否真诚?
如此低的价格,不但对于车辆来讲是一种浪费,更让人对买家怎么能以如此低的价格买到,而产生质疑。如果按照通常的逻辑,以出价高者所得,那么如此低的成交价格,似乎越看越像是事先商量好了——“我喊到9000的时候,你们就别喊了”。由此一来,与会的“各路神仙”将这批超编公车“内部消化”也不迟不可能的,这不得不让人质疑是否有背后的关系人进行介入或者暗箱操作。

『实际上,拍卖的许多细节,不为人所知,也从来没有披露』
而事实上,这次拍卖,评估师和拍卖师为同一人,既当了运动员也当了裁判员,如此低廉的价格,也便完全“顺理成章”了。只是当事人应该做的更为隐蔽一些——比如,评估师和拍卖师由两个人来当,然后暗地里再提前商量好价格。
因此,种种的问题很越来越让人觉得超编公车的拍卖,像是一场内部人“自导自演”的闹剧,一部“内部瓜分”的戏剧。让人怀疑其拍卖是否真诚。这样“拍卖”所取得的效果,还不如将车辆直接放到二手车市场让人们自由交易来的更好。
倘若下一次,无意当中又“多买了”几辆车,然后在举行一次拍卖,那岂不是又可以又一次“淘汰落后车型,引进新车型”的机会了?
总之,与其这样不伦不类的进行超编公车的拍卖,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赠与,哪怕这些车赠送给灾区、福利机构、研究所用来试验,也算是对社会尽了一己之力了,只是可惜的是,在这次公车拍卖离谱的价格之外,又曾经有多少纳税人的钱这样被转移走了?(文/中车网 孙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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