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网 评论】北京在实行摇号政策以来,总体上中签比例越来越低,同时也造成了屡摇不中、中签不买等现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不少人通过符合规则的方式,利用规则,来实现牟利,但无论如何,对于摇号这样公平的福利资源来讲,都不值得提倡。

事情经过:

近日,非京籍人员陈兵(化名)以较低价购得新车,却发现资料上的车主姓名不符,若要过户需缴纳高额费用。当提车之时,才被告知,实际上车辆所有人属于中签持有者赵某,需要经过过户之后才能才能成为所有人,于此同时,则需要交纳2.5万元,才能开会河北老家上牌,陈兵因此而显得难以理解。

而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并非陈兵新发现,早在北京摇号之后,便开始有这样的现象发生,这虽然是个人行为,也“符合”相关的摇号政策,但是从摇号的公平性来讲,似乎和购车用来自用者相比,仍然显得是一种“投机”行为。

摇号指标可出售,可出租?

除了陈兵的经历,此外还有很多买车的外地人,想从北京购车,需要有购车指标,因此都需要赵某等人提供京内的购车指标,所以一般每次交钱提车后,店内都会安排专业的工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完成验车、过户等手续,即将购车指标转卖出去,给下一个需要购车的人,购买者得到指标后,可以在当地以较低的价格够得新车,而转出指标的人因手中握有资源,也会开价不小,从而使购买者的能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从当地提车,转出指标者因此也会获利。看似是一桩很好的买卖。

『如何研究尽量减少漏洞,成了一个难题』

而除了出售指标之外,还可以租赁指标。据过户大厅工作人员透露,汽车城内的商户租用购车指标,需缴纳指标所有者每月500元租金,并且指标甚至可以重复使用。部分中签指标持有者会将指标以每月500元出租给销售商,若有买家使用该指标购车则给予一定的报酬,从中牟利。

原是根据政策 转让“有理有据”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现象发生,这应该源于摇号政策的具体规定。从具体的规则来看,“在有效期内,指标所有者买车后卖车,可申请更新指标,获得新的半年期限”给了获得指标者一个机会,朝阳区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证实如此。

『各种“抄近路”』

市民经摇号取得购车指标后,此指标有半年有效期,在此期间买入车辆后卖出,可申请更新购车指标,“从申请通过之日起,将重新拥有半年购车的有效期限”。简单说就是过户后,指标持有者可重新申请新指标,不久后可再次购车。也就是因为这半年的时间,让中签者有机会从事类似于“倒卖新车”的行为,外地寻求便宜车型的车主想购买新车,便开始借助与这样的渠道进行买卖。

受到质疑

也正因如此,这让许多摇号没有中签,或者中签只是用来自用车辆的消费者感到不满,并对相关的政策提起了质疑。实际上的行为也确实如此,在低中签率的情况下,想买车的人没有号,有号的不买车,还拿着号赚钱,这是事实。

虽然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田先生回应,指标政策是对市民购车和上牌资格的许可,规定了每个指标只能由其所有者个人使用,而买卖车辆属销售层面的事宜,指标政策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考虑到多数人的情绪和心情,当摇号这样的“间接福利资源”不应该如此被“钻空子”。

『不仅是公平性上,对于资质和后期的行为也应该有所约束』

这样的行为虽然没有违反相关的政策,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本质上,购车双方属民事范围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销售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受害方可拒绝付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实际上,从摇号的目的和公平性的角度,销售方和指标所有者利用指标政策,帮助外地人重复购车,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限号政策,并不是什么值得提倡的事情。

因此,笔者在这里也希望政府能出台进一步的补充条件,约束指标获得者对于重复购车的限制,以及尖端其指标有效期以规避这样的风险;同时,在摇号之时,多考虑屡次不中签者的中签机会,真正做到公平的基础上,解决需求问题。(文/中车网 孙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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