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网 评论】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除了机动车(不含摩托)、自行车之外,普通老百姓使用的交通工具,恐怕当属电动自行车了。如果算上摩托车,这应该构成了城市内交通系统的一大部分。而从之前的经验来看,似乎电动自行车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排挤,但如果从“第三梯队”来看,电动自行车实际上是对于前两个梯队的补充,因此,对于此,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治理,疏还是堵应该更加理性的被看待。

『电动车保有量巨大』

如果说机动车作为第一梯队,自行车作为第二梯队,电动自行车则可以算作第三梯队,那么第三梯队可以说数量并不少。以中山市为例,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60万辆,被调查的民众家中已经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占40%,可以说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

在主要的一二线城市,没有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时候,其数量也并不少见,只是这第三梯队,由于其可以不借助人力,同时又兼具人力蹬踏的作用,主要的一二线城市并没有专为其开设车道,因此其通行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反过来讲,之所以仍然有人不断的选择它作为交通工具,并且很多,可见仍然有吸引人之处。

电动自行车的优势

首先,电动自行车因为具有的节约能源、噪音低、无废气排放污染、运行成本低等特征,成为普通民众出行代步的理想工具。相比于汽车,在一小时以内的车程中,电动自行车的电力往往足够支撑,2个小时以内的往返也都可以负担,这恰好符合了城市内短距离出行的需求,并且只需要充满电就行,而不必花费敖贵的油费和保养费用,这对于目前我国多数居民仍然没有汽车来讲,是非常实用的。

『电动车有其自己的实用性』

同样,和自行车相比,2个小时以内的车程,要比骑自行车更省力,速度也快很多,一般速度的自行车骑行过程中的平均速度约为12~15公里每小时,而电动自行车则普遍速度在20公里每小时以上,因此,这也成为另一个短途出行人们选择电动自行车的理由。

其次,对于许多中小型城市,汽车的保有量并不是很多,相比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同样不需要烧油,并且速度没有这么快的速度,因此其安全性相比摩托车来讲,会更可靠;并且摩托车由于被限制在机动车道行驶,其“肉包铁”显然拼不过“铁包肉”的汽车。

电动自行车的劣势

除了认可电动自行车的劣势也遭人质疑。

有限,由于目前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往往可以达到40公里每小时,某些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差,和摩托车相比,达不到其速度,因此,电动自行车大部分在机动车道行驶或人行道行驶,由于其速度又比自行车速度快,但是驾驶者潜意识并没有认为这是一种违章行为,因而自行车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在电动车上同样可能出现。

其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和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制的不足等导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闯红灯、见缝插针等行为似乎也司空见惯了,这也是备受质疑的另一个原因。

电动车缺乏合适的配套 应寻求更多解决方案

结合正反两方的观点可以看来,电动车的优势还是蛮多的,尤其是对于目前我国以中小城市为主要布局的情况来看,电动车仍然有着亲民的广阔市场。在普通的多车道的公路上,缺乏合适的配套措施,实际上并没有专用车道给电动自行车用来行驶,车主处于安全性的考虑,自然会进入自行车道或者人行道。

因此,最好的方法便是开设一条车道供电动自行车行驶,但往往在建设的时候并不能实际让其参与。而采取其他的措施,比如可参考北京的某些街道,在自行车道靠近机动车道一侧划出虚线区域,并规定电动自行车靠车道左侧行驶,这样在不占用过多的道路面积下,可以尽可能的和自行车以及行人相互分开。

『各地对于电动车的治理意见不一』

除此之外,电动自行车还有几个常见的违规现象,比如,车辆超载、乱闯红灯、绿灯的时候见缝插针、年轻情侣路上飙车等等。针对这些现象,应该出台更为合适的处理措施。

比如,对于超载、闯红灯照样严惩不务;对绿灯抢行、见缝插针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加重处理;上路飙车当场扣留车辆教育并罚款,等等。

同时,有不少声音认为应该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速,实际上,笔者认为这不是上策,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以及自行车相比,在速度和安全性上具有优势,限制速度为20公里每小时,将影响其实用性,实际上,许多自行车稍微骑快一点都超过了这个速度。

因此,更应该在源头上对其进行监管,比如对于制造厂商的要求、对于购车者的认定、建立违章档案、上牌照等等来进一步加强监管,同时在教育方面,尽可能的进行普及与宣传,多管齐下,既不进行过多限制,也不让电动自行车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文/中车网 孙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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