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张相木公开表示,今后自主品牌建设工作中包括鼓励合资汽车公司开发自主品牌。不知道这是张相木司长的个人态度?还是工信部的整体态度?一直以来,都认为所谓合资自主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词。

不过既然吃皇粮的国家官员站出来说话,还需要进一步验证下自己的观点。于是查了下字典,好好了解了一下自主品牌到底是怎么定义的。

自主品牌(Self-owned Brand)是指由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它有三个主要衡量因素:市场保有量、生产研发的历史及其在整个行业中的地位。企业自主品牌首先应强调自主,产权强调自我拥有、自我控制和自我决策,同时能对品牌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进行自主支配和决策。主要有两方面:对品牌知识产权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如果对品牌只有使用权如进行贴牌生产的企业,而其处理权和最终的决策权在他人手中,就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品牌。

不知道这段话,解释得清不清楚?重点是“知识产权控制权和所有权”!现在的汽车企业合资自主品牌有吗?以广汽本田的“理念”、东风日产的“启辰”、上海通用五菱的“宝骏”..为例,除了部分外观和全新车型LOGO标识,这些合资自主新车有任何知识产权可言吗?

看来,张相木司长和工信部得联合出版署做下相关词典的召回工作,需要对自主品牌重新定义,宣布原自主品牌定义过于狭窄,以后广义自主品牌包括,能够进行贴牌生产,那怕只有标识使用权和所有权,但无任何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品牌。

既然合资能自主,那么跨国外资也能自主了,按照张相木司长和工信部的意思延伸,只要在中国建厂,为中国政府纳税了,换个品牌LOGO就是自主品牌。至于由谁自主以及到底是不是真正自主品牌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中国汽车“市场换技术”已经失败,还不如索性放开。

这让我想起几天前看到的一句很贱很流行的话,“既然打不过你,那就跟着你一起干”。

实在不愿意把这番话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但是这种瞎话都能圆了,工信部作为国家对汽车行业的监管部门之一,未免警惕性也太低了。

国家对自主品牌扶持政策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给了这个“股比50%:50%”的合资品牌。回过头来,合资品牌或外资品牌拿着这部分获利,再对自主品牌进行技术控制和市场压制。

如果真是如此,说过这样话并提供相关支持的有关政府以及官员算什么?走狗?卖国贼?还是“曲线救国”的汪伪?

本文系作者 中车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