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有关部门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条例》还对当前校车发展中存在的资金不足、安全监管缺位、法律责任不明晰等关键问题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条例》中还规定了:交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三项"特权"。
12月12日18时许,江苏徐州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发生重大车祸,截至13日凌晨2时许,共造成15名学生死亡。
据了解,该校车属于张后屯村中心小学,校车(为雇佣社会车辆)核载52人,实载47人,事故发生时车上尚有29名学生。校车是为了避让一辆电动车发生侧翻,目前事故的发生原因还在调查中。
当下,从中央到地方对校车安全不可谓不重视,不幸的是,这起校车事故还是发生了。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固然需要立法提速,需有明确的制度安排,但也不能指望立法一揽子解决问题,也不能坐等条例出台。
事故发生,总是有原因的,在相关报道中,还是有学生反映出该校车有超载现象。这不禁令人质疑当地是否真正做到了有效的校车监管。
从徐州有关部门提供的消息看,首羡小学学生所坐的这辆车乃是租用的社会公交车辆。那么,这就有很多环节可以追问。
当地有关部门对校车出租方有无进行资格审查,对校车司机有没有进行资格审核?这位司机有无丰富的驾驶经验,以及不良记录?这些信息都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回答。
另外,从有关信息看,校车发生侧翻,是因为避让一辆电动车。实际上,按照标准的操作规范,遇到路面紧急情况,校车只要速度不高,往往能够刹车,侧翻多发生于高速运行下的紧急转向。不久前滨保高速天津段发生大巴侧翻事故,致30多人死亡,即与此有关。当时校车是否存在超速行驶,也需要有关方面进行调查。
报道显示,事发校车曾经停业整顿,前几天才恢复运营。那么,公众也希望知道,这辆校车究竟整顿了什么,有关部门又是依据什么准许其恢复运营的。
当地政府应尽快向公众说明此次事故的原因,不但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更要吸取教训,找到维护校车安全的真正薄弱环节。多起校车事故的发生,直接原因有很多,但不容忽视的是,地方政府、部门执法监管的不到位。面包车超载、有隐患车辆运学生,这些违法违规现象如果早就得到制止,恐怕也不会有悲剧发生。
一再发生的恶性校车事故,让人们焦灼不安。这也越来越多地暴露了一些社会治理的痼疾。甘肃校车事故发生后,在中央层面校车立法提速,可在地方层面,校车监管却仍然漏洞百出。这种脱节在一定程度上会抵消制度进步的努力。
校车安全有赖于制度的完善,也急需地方政府、部门真正依法履行职责。只要各地及相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现在的法律规章管好校车,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恶性事故的发生。否则,再好的条例规章也难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