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耳边又传来“史上最严”公车改革,突然明白,所谓“史上最严”其实与掩耳盗铃没有太多区别。不过是政府部门对公信力缺失的一种心虚表现,通过某些权威媒体和专家嘴里说出的“河蟹语录”罢啦。

遥想去年同是“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十条”,在遍查今年4月份房地产价格数据,只有“环比房屋价格涨幅均小于1.0%”。统计局很会玩数字游戏,公布于众的没有大家最想知道的东西——没有确切的价格,没有与去年“国十条”前的房屋价格数据对比,也没有年度的同比。

大家知道的只是,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由促使降价转变到维持价格稳定,再转变到防止价格增长过快。整个政策执行过程就如日本大片里的“ya ma die(不要啦)”一样,从门廊到卧室,转眼间就失去抵抗变成就范协同。

这份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何德何能成为“史上最严”呢?按照不少专家的观点,新办法只是重申了过去公车的配备范围,即省部级以下干部不配备专车;另外就是降低了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如一般公务用车价格上限由20万元调整到了18万元,且配备排气量不得超过1.8L。

其中,“20人配制1辆车”的办法也许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但却未必适应于地方政府公务用车编制标准,因为《办法》同时规定该标准对于地方政府仅起参考作用,具体标准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好一个“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定”,所以公务用车总量上能减多少不得而知;不过在大街上,人们已然见怪不怪的是,不单某些市/县领导“一人一车”已常规化,乡镇领导甚至小科长也开始“专车”化。

至于排量和价格更是缺乏约束力,1.8L排量还有涡轮增压呢,不会比2.3L排量小;而18万的汽车放到团购或者批量采购项目中,价格也可以放大至20-25万。“量大从优”的商业原则是哪都行得通的。

小道消息传来,“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公务用车”、“我们单位不具备配备奥迪A6L车型”.. 貌似一直呼声大雨点小的公务车改革这次可能要动真格。我不能打击进步,但是希望公务车采购中,能包含或者解释一下几点:

1、 目前公车保有量到底有多少?指的是只要动用公共财政资金购置的都应该算作公车;

2、 谁来审核和监督公务车采购改革的执行情况?

3、 公务车采购是政府大事,能不能别用“党纪处理”这种“内部消化”的方法来处理,可不可以明确到刑法处理。小屁民因为自己银行账号平白多出一部分钱,从银行取出花掉,还要判刑;公务车采购违规好歹也要算作国有资产变卖吧。

如果没有调查、没有监督、没有严厉刑罚,何谓“史上最严”公车改革?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失败后,难道公车改革也将成为一个笑话,被收录入“河蟹语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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